县委于7月23日召开第十二届七次全委会专题研究民生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中共开县县委关于进一步改善民生的决定>的决议》。会议决定,用两年半时间,围绕六大基本民生,着力解决十大问题,力争民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作为民生保障的重要职能部门县民政局高度重视,迅即召开局党组和局办公会议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二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全体民政工作者一致认为,县委召开全委会专题研究民生问题,体现了县委对民生的高度重视,全县民政系统一定要抢抓机遇,全力推进六项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在保障民生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一是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公平公正的阳光救助模式,充分发挥群众自治作用,扩大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情权、拓宽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权、保障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决策权、落实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监督权,确保城乡低保的真实度、准确度、满意度;逐步提升保障水平,逐步扩大保障面,逐步提高规范化水平;在未来的两年半时间内,城市低保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2.5%左右、农村低保占全县农业人口的5.3%左右。
二是切实加大专项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让困难群众在危难险重的时候能及时得到基本救助。认真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强受灾群众应急救助、灾后重建和冬春生活救助;充实救灾物资储备库,保证救灾物资5小时内运抵县内任何灾害发生地。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功能,医疗救助惠及面不断扩大,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建立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的救助保障作用。协助做好廉租房认定工作,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免交学费就读普通高中,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提高孤儿救助保障水平。
三是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老红军、烈属等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力争年均增长15%以上。推进建立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加强优抚对象住房改造,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和住房难问题。加大城乡退役士兵就业培训力度,提高城乡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鼓励退役士兵带头创办微型企业。
四是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新、改扩建15个乡镇敬老院,力争到2012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能力达到50%。加强敬老院管理,落实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及工资报酬和管理经费;采取“一人联一院”、“一企帮一院”方式帮扶敬老院运行和管理,流动和转移五保老人宅基地,填充供养经费。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制定社会化养老的支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注入养老服务行业。建成13个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所,建立“无围墙的敬老院”。大力推进慈善和福彩事业,加大慈善资金募集力度,提高公度力和社会救助能力。
五是加快推进城乡社区管理改革。深入开展城乡“群众自治、群防群治”试点工作,紧紧围绕“健全五大体系,开展五项工作,探索四大机制”的工作思路,大力开展“群众自治、群防群治”试点工作,初步形成群众的风险由群众防范、群众的矛盾由群众化解的格局,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加快和谐社区建设,到2012年,建成街镇社区服务中心2个、社区服务站50个、社区服务网点85个,基本实现社区服务设施全覆盖。
六是提升民生专项服务工作质量。大力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年增长15%以上。加快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实施婚姻登记的相对集中办理,合格率达100%。加强殡葬管理服务,加快城区治丧服务点建设,进一步加大城区非法治丧整治力度。加强区划地名界线管理,完成平安边界创建和乡镇地名设标工作。